台灣人在廣西防城港發生買房糾紛,本報接獲多戶台灣買家投訴,由於當地建商騰飛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金周轉不靈,不願意承諾何時完工,還要求台灣買家必須撤銷民事告訴,才願意到房產局進行「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目前至少有70戶台灣買家,共損失人民幣4,550萬元(約新台幣2.3億元),台灣買家要求當地政府必須重視此案,也要求騰飛龍提出具體復工計畫及時間表,並主動到房產局備案。
騰飛龍總經理黃明接受本報電訪指出,政府最新規定除了備案,還需要公布在網上(大陸稱網簽),「原先舊合約都已經過期、內容也不同,當然是以現在為準;至於法院判決部分台灣買家可採取強制執行措施,那應該要找負責執行的單位才對。」
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是指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預登記通知單後,在與買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由建商向當地房產局辦理合同備案手續(類似台灣的法院公證),買房者可查詢建商的資格及調查房屋是否曾抵押、查封等。
至少有70戶台灣家庭於2013年向騰飛龍買房,雙方合約書記載,原定於2014年11月底建商交屋,但騰飛龍卻傳出資金周轉不靈導致停工,直到今年6月中才開始復工。
一審民事判決勝訴、可以對建商採取強制執行的尹姓買家指出,停工這段期間,開發商陸續被法院查封住宅及商鋪363套、抵押25套,消息傳出後,引起台灣買家們的恐慌。
尹姓買家表示,包括他在內的台灣買家都是一次付清房款,直到去年7月2日開協調會才知道,騰飛龍的資金有問題,而且沒有為買家辦理合同備案。
「台灣買家擔心,萬一開發商沒有備案,如果有資金周轉需要,趁機拿賣掉的房子抵押,也就是一房二賣,會損害台灣買家的權利。」黃姓買家憂心忡忡地說。
周姓買家指出,騰飛龍的董事長李忠飛說過,要他們幫買家備案可以,買家必須簽新合約並撤銷告訴;但新合約裡的交房日期已改為2017年4月底,至於違約責任及賠償金,要等到交房後才協商。
尹姓買家表示,相關台灣買家除了團結起來,尋求大陸法律程序解決外,也回台尋求海基會的法律協助,海基會去年9月發函給大陸海協會,請建商提出具體復工時間表,並依合約履約賠償;海協會去年12月回函,請台灣買家與開發商協商,或採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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