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訴庭十日頒下判詞,拒絕再批暫緩執行令,港府援引「緊急法」制訂的「禁蒙面法」,正式失效。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對此表示歡迎,認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強推「禁蒙面法」引發社會亂局,應對此負責,而港府也應向市民道歉,立即釋放因惡法被捕的市民。
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香港政府引用「緊急法」制訂的「禁蒙面法」部分條文違憲,並正式下令「禁蒙面法」失效。港府律政司隨即就原訟法庭的有關判決及命令,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判決。香港高等法院因應港府提出上訴事宜,批准暫緩裁決至十二月十日。
香港上訴庭昨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頒下判詞,拒絕再批出暫緩執行令,令「禁蒙面法」正式失效。而港府提出上訴的案件,將於明年一月九日開庭審理。
香港上訴庭判詞同時表明,法庭拒頒相關命令,不代表法庭鼓勵或縱容任何人參與「禁蒙面法」所禁止的情況,法庭亦未就案件的上訴有所裁定。
十月四日,林鄭月娥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形式,決定香港政府動用「緊急法」,訂立附屬法例「禁止蒙面規例」。作為香港一九九七年以來首度動用「緊急法」,「禁蒙面法」的訂立引起社會強烈反彈。十月六日,廿四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法庭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是違法及違憲。
十一月十八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決,行政長官透過「緊急法」自行就「禁蒙面法」進行立法,其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了合理需要,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因此裁定「禁蒙面法」違憲。
目前外界關注在港府上訴過程中,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否會就特首引用「緊急法」的權力,對「基本法」作出解釋。
另,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說,本周六將會訪京述職,向北京高層匯報香港的情況,以及聽取北京當局就香港未來發展,尤其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的指示。她還稱,有謠言指港府將會撤換部分管治班子或行政會議成員,但她的首要工作是恢復社會秩序,希望外界停止謠傳及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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