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詐領助理費案件頻傳,為避免再陷人頭助理風波,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提案修法,刪除議員聘用助理人數限制及月薪八萬元上限,並將「為民服務費」金額由兩萬元調整至四萬元。郭國文表示,現有制度誘人犯罪,不分藍綠都有議員被起訴,造成政治生命終結,因此刪除聘用限制,避免有犯錯的空間。外界解讀該提案是消除「藍綠歷史共業」。
對於這項提案,大多民進黨立委都支持;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雖同意修法增加彈性,但認為人數不能完全取消限制,例如直轄市議員助理最少不能低於四人,「不然,只聘一、兩個助理也不合理」。至於立委是否要比照辦理,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贊成。
現行「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規定,直轄市、縣市議會議員每人聘用助理六人至八人(上限廿四萬元)及二人至四人(上限八萬元),直轄市議員助理每人每月支薪不得超過八萬元。
郭國文提案刪除人數限制及八萬元月薪上限,僅保留直轄市議員聘用助理補助費廿四萬元與縣市議員聘用助理費八萬元,給予聘用彈性。提案說明指出,現行規定人數限制實無必要,故刪除人人數限制;而設立公費助理薪資上限不利招攬人才,薪資應視工作能力訂定,故刪除直轄市議員助理月薪八萬元之上限。
郭國文表示,限制聘用助理人數只會延伸更多管理上問題,乾脆取消限制,由議員自行去處理,只要符合勞基法的僱傭關係即可,政府不必再多限制,另外議員服務費也由兩萬元調整成四萬元,比照縣市局處長的特支費,一切制度化,避免有犯錯空間。
郭國文舉例,有些議員為取得助理費,便聘請二、三個人頭助理,直接將錢轉入個人戶頭,或發生假日才上班的司機、臨時工,因無法領到月薪,又超出人數限制,便透過高薪的助理轉日薪給他們,這些都變成弊端,若是回歸勞基法標準,無論助理、零工等,都可聘請,不再受人數限制。
郭國文說,議員若因此被起訴,會讓民意代表角色受影響,無法履行選民承諾,對民主制度不利,將限制取消,就像一般公司在聘員工,若還發生問題,就是議員自行要去負責。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說,主要是現行法規和現況不符,每個議員聘用助理標準不一,有的議員除了地方服務處有助理,還有研究法案的助理,一次可能聘用十多個,現在硬性規定人數,會導致與現實人數不符。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說,限制議員助理人數並不合理,因每個議員所需要的助理人數不一樣,立委助理也是如此。像她是原住民立委,選區擴及全國,需要助理非常大,二十一個縣市,對她來說就需要廿一個助理,有人數限制的話,就需要自費聘助理。
不過,也有立委助理私下反映,很多立委辦公室都找家人充當人頭助理,就算取消人數限制,並未維護到助理權益或真正提升薪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