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南台灣地震,震出未滿15歲未成年人死亡保險給付的題。朝野立委提出多達11種版本的保險法第107條修正草案,主要聚焦「天災」及是否「溯及既往」兩大方面。 0206南台大地震,有近三分之一罹難者未滿15歲,但囿於現行法規,不能請領保險死亡給付,此情況對家屬無疑是雙重打擊,且與保險設計精神不符,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7日將審議保險法第107條。
針對保險法第107條修法,立委提出版本多達11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王儷玲表示,立委們的修法重點主要聚焦在「天災」及是否「溯及既往」兩大方面。對此,金管會明天將開會就這兩大焦點進行討論。
王儷玲表示,未滿15歲未成年人因「天災」死亡是否可以請領保險金,若「天災」定義很清楚就不會增加道德風險問題。
對此,民主進步黨立委黃偉哲版以及中國國民黨立委徐志榮版都明定若遇「天然災害(天災)」或「重大公共災害」死亡,可請領死亡給付。
親民黨籍立委陳怡潔版、民主進步黨立委王榮璋版及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亭妃版都明定「天災」,可請領死亡給付。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孔文吉版明定「不可抗力因素」死亡,可請領死亡給付;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版明定因「災害」致死,可請領死亡給付。
此外,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版、孔文吉、陳亭妃、王榮璋及王定宇等多個版本,都爭取溯及至今年2月6日的南台地震,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楊曜更爭取溯及既往至103年7月的澎湖空難事件。
對於立委們爭取未滿15歲被保險人因天災等死亡,保險人應支付死亡給付,王儷玲說,若溯及既往,在實務執行上與法律上會有很大的問題。
此外,為加速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金管會本會期持續推動保險法修法,讓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時,得擔任被投資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以提升保險業投資意願及風險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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